广西为生活垃圾填埋场立规矩

    2008-2010年间广西建设了80多座生活垃圾处理设施,不少垃圾填埋场到如今已有3年左右的运营期。从运营情况看,成效显著,问题也不少,甚至引起民众质疑。那么垃圾填埋场如何运行、维护才能保证其周边居民和生活环境的安全?12月30日实施的《广西城镇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运行、维护以及考核评价标准》将立下规矩,今后城镇生活垃圾填埋场的运行、维护,都会有相应的条条框框进行考核评价才能过关。

    随着城市越“长”越大,城镇生活垃圾越来越多,我区原本数量有限的垃圾填埋场不堪重负。数字显示,截止到2007年底,广西只有13座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全区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仅为38.28%,明显低于当时全国44.5%的平均水平。

    为处理垃圾,2008-2010年间广西建设了80多座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其中采用卫生填埋工艺的有81座。“至今不少垃圾填埋场已经运营3年左右。从运营情况看,成效显著,问题也不少。”自治区住建厅有关负责人说,为更好地管理和维护,广西将从12月30日起实施垃圾填埋新标准,给城镇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立规矩,戴上“紧箍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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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填埋场并非所有垃圾都能埋

    新的标准下,并非所有的生活垃圾都能进入填埋场。根据《标准》,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焚烧炉渣(不包括焚烧飞灰)、生活垃圾堆肥处理产生的固态残余物、服装加工、食品加工以及其他城市生活服务行业产生的性质与生活垃圾相近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可以直接进入填埋场处置。但是,《医疗废物分类目录》中的感染性废物、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医疗废物焚烧残渣、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等垃圾必须处理达标后方可入场,且单独分区填埋。

    另外,厌氧产沼等生物处理后的固态残余物、粪便经处理后的固态残余物和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达标后方可入场;建筑垃圾、渣土可适量入场,作为辅助材料;未经处理的餐饮废物和粪便、禽畜养殖废物、电子废物及其处理处置残余物、除本填埋场产生的渗沥液之外的任何液态废物和废水则禁止入场。

    “填埋场也严禁接纳未经处理的危险废物。”自治区住建厅相关负责人解释,进入填埋场的固体废弃物应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的相关规定。《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列入的各类危险废物,都不允许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

    家庭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和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油漆和溶剂及其包装物、废矿物油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废荧光灯管、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镍镉电池和氧化汞电池以及电子类危险废物等,虽未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但也应尽量控制其不进入或少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不在控制危险废物名录下的家庭日常生活中所产生的废电池、化妆品等废品,应按照环保部门相关规定,进入符合要求的消纳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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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填埋场污染物将实现在线监测

    考虑到周边居民生活及对环境的影响,填埋场区(填埋库区)内严禁拾废品,并严禁畜禽进入。

    填埋区实施分区分单元逐层填埋,垃圾将由垃圾运输车运至作业区域填埋,不直接从库顶倾倒。

    填埋场如果接收粪便无害化处理设施的残渣后,要立即进行覆盖。同时,填埋场应采取切实可靠的雨污分流措施,单元层垃圾填埋完成后,应保持雨污分流设施完好,减少渗沥液的产生量。

    填埋场运行及封场后,将进行污染控制的环境及质量监测。环境监测项目包括渗沥液、大气、恶臭污染物、填埋气体、地下水、地表水、噪声、苍蝇密度等;质量检测项目包括垃圾压实密度、垃圾成分分析、覆土厚度、垃圾暴露面、边坡坡度、垃圾堆体高程、垃圾堆体沉降、垃圾堆体内渗沥液水位、防渗衬层完整性等。

    填埋场将设置污染物在线监测系统并与主管部门联网,把主要污染物排放数据在线传输至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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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防重点区域严禁酒后上岗

    按照《标准》,今后填埋场内的控制室、变电室、污水处理区、填埋区等区域将属于安全防范的重点区域,严禁烟火、严禁酒后上岗。

    填埋场场区内的封闭、半封闭场所,必须保证通风、除尘、除臭设施和设备完好,正常运行。同时,填埋区应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以备紧急情况下使用。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填埋场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环境污染。

    此外,须由专人负责填埋区各种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工作,保持设备完好,干净整齐,消除场区蚊蝇孳生地。出场垃圾车应进行必要冲洗以保持干净,在特殊时期,防止病毒、病菌传染扩散应进行消毒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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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封场后30年内不得建公园等设施

    填埋场封闭后的管理也备受关注。按照标准,填埋场填埋作业至设计终场标高或不再受纳垃圾时,必须经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鉴定、核准后,按有关规定,进行封场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和运行维护。

    填埋场剩余库容不小于30%,但因客观原因需要封场的,可实行分期分区封场,必要时再启用。分期分区封场应在对垃圾堆体修坡后进行,应采取雨污分流措施。

    封场后填埋场进入养护期,实行封闭式管理,封场区禁止无关人员出入。“养护期不宜少于30年。封场区中途启用后,养护期重新计算。养护期内,渗沥液处理站仍应正常运行,直至填埋场产生的渗沥液中水污染物浓度连续两年低于规定限值为止。”有关负责人表示。

    据介绍,在养护期内,封场区严禁建设有可能人畜长期逗留的临时建筑、公园等设施。养护期结束,经环卫、岩土、环保专业技术鉴定通过后,封场作业区方可作为永久性建构筑物用地。

    一旦填埋场本身出现事故或故障(如防渗层破裂、污水调节池溢坝、失火、爆炸,以及主要设备损毁等)而导致填埋场正常功能失效时,经上级批准后可以暂时关闭填埋场,在进场附近地点设置垃圾应急填埋区。